硕博连读资格认定考核办法

创建时间:  2019/12/18  吕涛   浏览次数:   返回

       为进一步优化和完善研究院硕博连读研究生的选拔、培养、管理等工作,根据教育部《201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上海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上海大学攻读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指导性意见》及《上海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指导性意见》、《材料基因组工程研究院博士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研究院研究生教育发展实际,在硕士中选拔优秀学生以硕博连读方式进行培养,.特制定本办法。

一、选拔
(一)选拔对象与规模:
       选拔对象为全日制在读的一年级或二年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二)选拔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遵纪守法,品德优秀,身心健康;
       3、学习成绩优秀,外语水平良好,专业基础扎实,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
       4、现就读硕士学科、专业与申请就读的博士学科、专业相关或相近;
       5、有三位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信,其中一位专家必须是硕士阶段的导师。
(三)选拔程序:
       1、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可根据学校通知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硕博连读申请,经导师、 研究院同意后,获得硕博连读预备生资格。硕博连读预备生名单由学院公示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2、硕博连读预备生只有通过资格认定后方能正式确认为硕博连读研究生身份。资格认定见学校及学院具体通知。原则上,在资格认定前,硕博连读预备生应完成硕士阶段课程。

二、硕博连读资格认定
       研究院将对硕博连读研究生的思想品德与政治素养、学术能力与专业素养等进行全面考核,择优认定。
(一)研究院成立硕博连读资格认定委员会。资格认定委员会在认真听取导师意见的基础上作出考核结论。
(二)硕博连读资格认定将对研究生德、智、体全方位进行考核。内容包括思想品德、科学作风、课程学习、科研能力及学科综合考试等,具体要求如下:
       1、科研能力、科学作风及思想品德考核。研究生入学后,积极参加所在课题组或导师的业务活动,尽早进入论文选题的准备工作,在此过程中导师应对其进行全面考查。对科研能力、科学作风及思想品德诸方面有不符合博士生要求者,应予"不通过",该项可体现在导师推荐信上。
       2、申请者需提交研究报告。
       3、材料科研专业综合考试(面试时口头科研汇报和答辩)。硕博连读资格认定委员会成员投票表决,不通过者则认定"不通过"。

(三)学院资格认定后及时报送相关材料至研究生院审核。
(四)通过资格认定的硕博连读生,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办理博士报到手续后正式转为博士生。未能通过资格认定者,取消硕博连读研究生资格,继续按硕士研究生培养。

三、其它事项:
       1.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5年,最长学习年限为8年,其中课程学习一般为1-1.5年,完成课程学习后方可进入研究阶段,完成学位论文。
       2.进入硕博连读项目的研究生必须参加研究院组织的硕博连读资格认定,合格后方可取得博士研究生入学资格,报到注册后取得博士研究生学籍。
       3.其它未尽事宜,2018级申请硕博连读生请参考《上海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实施办法》(2017年版),2019级之后的硕博连读申请者请参考《上海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2019年版)。

上一条:2019年鄂尔多斯集团青年奖学金评审细则(研究生)

下一条:2020届“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及“上海大学优秀毕业生”推选办法

版权所有 © 上海大学   沪ICP备09014157   沪公网安备31009102000049号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99号    邮编:200444   电话查询
 技术支持:上海大学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