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上海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和宝钢奖学金申报工作正式启动,评选工作按照研究生院通知要求执行。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将2024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国家奖学金申报对象和评选基本条件
申报对象:
(一)凡取得正式学籍、已注册、正式在读的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我校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在规定学制年限内均有资格申请。录取类别为计划内定向、单位委托培养的研究生不参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
(二)研究生出现以下任一情况,不具备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1. 参评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2. 参评学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3. 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评选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 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1. 学位课、必修课或指定选修课成绩均不得低于75分。
2. 有创新性的科研成果(科研成果第一单位应为上海大学,署名原则上为第一作者),科研成果须为申请者在读期间(与申请奖项层次对应)获得。
(六)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如“研究生学术节”、“研究生艺术节”、“研究生体育节”及社会公益活动等,全面发展,综合素质突出。
二、 研究生特种奖学金的评选对象和评选基本条件
评选对象:
上海大学研究生特种奖学金的评选对象为在读全日制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含统分、定向、委培的学术型、专业学位型研究生)。除宝钢奖学金外,定向、委培研究生所享受的特种奖学金金额比统分学生减半。
评选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优良;
2.应修课程成绩无不合格者。
3.“校长奖学金”的评选条件:在符合奖学金评选基本条件的前提下,在科研工作中有突出成绩并且在国内外重要刊物上发表过优秀论文。在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如获得国家、省市和学校有关组织表彰,为学校赢得荣誉的在符合前面条件的情况下可以优先考虑。
三、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报对象和评选基本条件
申报对象: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选对象为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学制内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要求每位符合申报条件的研究生都应申报。
评选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 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5. 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6. 按学校规定时间进行学籍注册、缴纳学费;
7. 学位课、必修课或指定选修课成绩均无不及格记录。
四、 注意事项
1.直博生和招生简章中注明不授予中间学位的硕博连读研究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的层次阶段确定身份参与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定。在选修硕士课程阶段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进入选修博士研究生课程阶段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
2.交叉学科研究生和联合培养研究生归口在招生学院申请。
3.当年毕业的研究生和超出学制期限基本修业年限的研究生原则上不再具备研究生奖学金参评资格。在学制期限基本修业年限内,因国家和单位公派出国留学或校际交流在境外学习的研究生,仍具备研究生奖学金参评资格;由于因私出国留学、疾病、创业、应征入伍等原因休学或保留学籍的研究生,期间内原则上不具备研究生奖学金参评资格。
4.用于申请奖学金的科研成果只能是相应层次学习阶段获得,且必须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登录并经过审核。申请奖学金时,需要自行添加已登录的科研成果,不添加的视为不使用该科研成果。
5.上一年度及以前所获得奖学金所使用的科研成果,在本年度申报奖学金时不得使用。
6.同一年度内科研成果可以在申报不同类型的奖学金中重复利用。
7.各单位对研究生的科研成果需要严格审查,对存在重复利用往年科研成果、论文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的研究生要及时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其当年申报资格。
8.研究生申请国家奖学金时,需提交一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300字以内的导师推荐信;申请校长奖学金或宝钢奖学金时需提交一份300字以内的导师推荐信。
五、 申报时间
1、 所有研究生务必在上海大学研究生培养管理新系统中完成奖学金申报。奖学金系统填报截止时间为9月16日10:00点前。研究院将以此截至时间提取系统数据,逾期不予受理。
2、 9月18日前,学生向各班班长提交纸质申报材料(纸质申报材料全部以系统填报信息为准)。各班班长将电子版汇总表《材料基因院成绩、科研和社会实践统计表》汇总后发送邮箱mgi_postgraduate@oa.shu.edu.cn。逾期不交材料视为放弃申报处理。
六、 研究生提交的申报材料:
l 如申请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宝钢奖学金,需提交申请表(纸质版1份,导师签字)
l 代表性科研成果(纸质版1份,科研论文佐证材料标注好分区与影响因子,将作者与第一单位标出,需导师签字)
l 获奖材料复印件(纸质版1份,验证原件)
l 学生成绩单(纸质版一份,本人打印)
l 材料基因院成绩、科研和社会实践统计表(纸质版一份)
l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宝钢奖学金申请人需提交一份300字以内的导师推荐信
申请宝钢奖的同学请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在9月16日16:00前发到mgi_postgraduate@oa.shu.edu.cn
备注:
(1)一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也需要在研究生管理新系统中申请,纸质材料无需提交。
(2)所有拟申报的某种奖学金必须完成网上申报,否则不得参与评选。
(3)严格以系统导出的数据为准,不可人为进行篡改。
(4)学术论文务必标明期刊分类(SCI及其分区和影响因子、EI、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源刊、国际会议论文、中文核心期刊、一级学会会议接收论文等)。
材料基因组工程研究院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