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学材料基因组工程研究院
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相关文件、《上海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工作办法》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2023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全部实施“申请-考核”制。考生根据招生学科要求提交用以证明其学习能力、知识结构和科研潜质的申请材料,我院学科申请材料审核小组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考生参加学院组织的综合考核。
二、组织管理
1.研究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的各项工作,根据学校制定的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结合学科特点制定本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遴选成立申请材料审核小组、综合考核专家组等开展具体工作。
2.研究院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对招生过程的规范管理,加强对招生工作人员的遴选和培训,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
三、申请条件
凡申请参加“申请-考核”的考生必须满足我校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具体规定详见我校《上海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试行)》。
四、申请审核程序
1.申请者须按照2023年上海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时间进行网上报名,并按时提交报名材料,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不得伪造,否则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报考和录取资格。
2.研究院申请材料审核小组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核意见,审核通过者参加研究院组织的综合考核。
3.复试当天进行资格审查,考生提前将材料原件准备好,资格审查材料包括: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2)硕士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学生证,无硕士学历的提交硕士学位证书);
(3)考生为本校在职人员的须提供学校人事处等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4)在境外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
五、综合考核形式、内容及规则
1.考核形式
我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原则上以现场考核方式进行。具体安排提前以邮件形式通知考生。
2.考核时间及内容
(1)考核时间:2023年5月31日
考核地点:上海大学宝山校区东区7号楼
(2)考核内容:
综合考核满分为500分,包括:专业基础(100分)、英语考核(研究院组织,100分)、专业综合(100分)、综合能力(200分)。
考核内容 | 考核分值 |
专业基础测试(面试现场作答) | 100分 |
英语考核(英文口头自我介绍+英文阅读、翻译) | 100分 |
专业综合(硕士期间科研成果展示ppt) | 100分 |
综合能力(专业知识面试) | 200分 |
注:具体考核通知安排以邮件的形式发放。
3.考核规则
综合考核原则上采取差额形式。各项考核成绩由考核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每位考生综合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考核过程应做详细记录,并全程录音录像,所有考核材料妥善留存、备查。
4.诚信考试
(1)请考生提前认真阅读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以及我校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考生需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考试过程诚信。
(2)研究生考核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考核过程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考核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面试房间,禁止他人进出。若有违反,视同作弊。
六、招生名额
2023年我院博士研究生招收专业为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00)、物理学(070200)、固体力学(08010),计划招收17名博士研究生(含硕博连读4名,直博生3名,科研经费生2名,人才计划奖励3名,定向1名),各专业具体招生名额根据实际情况可能有所调整。
七、录取
1.研究院根据当年博士生招生计划名额,按照一级学科专业总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录取。复试考核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按照:A.专业基础,B.专业综合,C.外语考核,D.综合能力,降序排列。
2.申请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低于总成绩满分的60%)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研究院上报的合格考生名单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4.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5.定向培养考生须签署定向培养协议。
八、复试录取工作投诉、申诉和监督联系方式
学院联系电话:021-66135801
电子信箱:mgi_postgraduate@oa.shu.edu.cn
九、其他
1.我院以研招网信息平台、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被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其它有关规定详见《上海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本文件解释权归属于上海大学材料基因组工程研究院所有,未尽事宜以教育部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材料基因组工程研究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