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9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8〕5号)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8〕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文件、《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上海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原则
调剂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满足考生志愿选择、保障考生权益的重要渠道。调剂工作应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确定的考生调剂基本条件和要求以及我院自主确定并公布的调剂要求和办法开展调剂工作。
二、组织管理
1、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复试工作的统一领导,负责全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及调剂录取名单均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2、研究院教育工作委员会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全面负责研究生调剂的各项工作,制定相关复试专家选聘标准和要求。
3、研究院根据研究生调剂工作成立若干复试小组,成员一般应为学科带头人或学科骨干老师,负责确定考生综合面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每个复试小组一般应由不少于5名教师组成,并设立组长一名。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要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集中统一保管存档,任何人不得改动,复试全程要录音录像。复试小组成员要严谨求实、办事公正,对有直系亲属考生或利益相关者考生参加报考的,应主动上报并执行主动回避制度。
三、调剂程序
1、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申请调剂的考生初试成绩首先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国家线,其次要满足我院的复试分数线,
(2)申请调剂的考生确定本人未被第一志愿院校录取,且保证被我院调剂录取后能及时将考研档案转入我校;
(3)本科专业与我院的招生方向相同或相近,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当相同。详见《上海大学2019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http://yjszs.shu.edu.cn/info/1111/4303.htm
(4)有申请调剂意向的考生,请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填报调剂信息https://yz.chsi.com.cn/yztj/,调剂接收时间自3月20日开始
(5)通过初审后,我们将择优发送复试邀请通知
2、调剂名额
2019年,研究院根据一志愿录取情况,计划招收21名调剂生,各专业调剂名额的拟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各专业具体名额根据实际情况可能有所调整。
3、复试形式
复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复试满分300分,包括专业课笔试(满分100分)、英语口语及阅读(满分100分)和专业课面试(满分100分)。总成绩为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四舍五入取整数),综合衡量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及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差额择优录取,复试成绩总分小于180分时不予录取。
复试时间:2019年3月27日至2019年3月29日(调剂生)
复试地点:上海市宝山区南陈路333号上海大学东区7号楼
复试流程如下:
注:28号面试中,请参加复试的同学准备一个3分钟的英文自我介绍。
附件一:复试时考生需携带下列材料
1. 应届考生:身份证、学生证(原件)
往届考生:身份证、学位证、学历证(毕业证)(原件)
2. 本科成绩原件
3. 个人简历、成绩单复印件、四六级成绩单、获奖证书复印件、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等6-7份(面试时供参考)
附件二:复试科目(注意复试科目不能与初试科目相同)
附件三:参考书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