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

创建时间:  2020/05/19  吕涛   浏览次数:   返回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的通知》(教学函〔2019〕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原则
       调剂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满足考生志愿选择、保障考生权益的重要渠道。调剂工作应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确定的考生调剂基本条件和要求以及我院自主确定并公布的调剂要求和办法开展调剂工作。
       二、组织管理
       1、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复试工作的统一领导,负责全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及调剂录取名单均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2、研究院教育工作委员会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全面负责研究生调剂的各项工作,制定相关复试专家选聘标准和要求。
       3、研究院根据研究生调剂工作成立若干复试小组,成员一般应为学科带头人或学科骨干老师,负责确定考生综合面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每个复试小组一般应由不少于5名教师组成,并设立组长一名。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要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集中统一保管存档,任何人不得改动,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复试小组成员要严谨求实、办事公正,对有直系亲属考生或利益相关者考生参加报考的,应主动上报并执行主动回避制度。
       三、调剂程序
       1、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申请调剂的考生初试成绩首先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国家线,其次要满足我院的复试分数线;
       (2)申请调剂的考生确定本人未被第一志愿院校录取,且保证被我院调剂录取后能及时将考研档案转入我校;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当相同。详见《上海大学2020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http://yjszs.shu.edu.cn/info/1111/4933.htm
       (4)我校接收调剂考生(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和本校调剂考生)均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各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除外)。调剂接收时间自5月20日开始,具体安排如下:
       (5)通过初审后,我们将择优发送复试邀请通知。
       2、调剂名额
       2020年,研究院根据一志愿录取情况,计划招收22名调剂生,各专业调剂名额的拟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各专业具体招生名额根据实际情况可能有所调整。

       
       四、复试形式
       材料基因组工程研究院研究生招生复试统一采取网络远程复试,不组织学生进校现场复试。复试工作人员及复试工作场所的疫情防控按照上海大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执行。
       复试采取网络远程视频的形式进行,复试平台为ZOOM(主平台),腾讯会议(辅助平台),具体操作可以参考或参见学校的考生须知(http://yjszs.shu.edu.cn/info/1004/5193.htm),要求学生提前进行平台测试,保证复试正常进行。
       网络远程复试由专业笔试(网上作答)和面试两部分组成,复试满分300分,具体包括专业笔试(网上作答,满分50分)、英语口语及阅读(满分100分)和专业知识面试(满分150分)。总成绩为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我院将按照考生总成绩及各专业拟招生名额,择优录取。
       复试成绩总分小于180分时不予录取。
       复试时间:2020年5月22日(调剂生)
       复试地点:线上
       复试流程如下:
       
       
       注:
       1.2020年5月22日面试中,请参加复试的同学准备一个3分钟的英文自我介绍。
       2.复试过程中,每位考生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5分钟,如遇特殊情况,经研究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可对考生组织多次复试。
       五、录取
       1.研究院按照本单位招生计划、考生总成绩排名、思想政治和品德、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 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180分以下)不予录取。
       3. 复试结束后,研究院将复试结果及时通知考生。
       4. 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六、招生体检与复查
       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由学校医院组织。体检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执行。
       七、复试录取工作投诉、申诉和监督联系方式
       学院联系电话:021-66135823
       电子信箱:mgi_postgraduate@foxmail.com
       八、其他
       1、关于后续的远程复试平台、具体安排和注意事项,详见《2020年上海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远程网络复试考生须知》(http://yjszs.shu.edu.cn/info/1004/5193.htm)
       2、我校及研究院以研招网信息平台、研究院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任一种)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各位考生确认线上复试时间(稍后通知),提前准备好相应资料,并认真准备好硬件设施,熟悉流程,确保网速畅通。
       4、考生需选择独立安静的区域参加复试。复试前,考生需要提前展示一下周围环境,查看有无外人,杜绝作弊行为。
       5、本办法由上海大学材料基因组工程研究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如果有矛盾或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材料基因组工程研究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5月19日

       附件一:资格审查及复试材料
       1.资格审查材料(必须提交):
       (1)    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或清晰拍照图片
       (2)应届本科毕业生:学生证原件的扫描件或清晰拍照图片
       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学位证、学历证(毕业证)
       2.复试材料
       (1)《2020年上海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签字扫描件或清晰照片版,必须提交)(http://yjszs.shu.edu.cn/chengnuoshu.pdf
       (2)本科成绩单((必须提交))
       (3)毕业论文(设计)摘要(选择提交)
       (4)科研成果(选择提交)
       (5)获奖证明及其他能反映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的材料等(选择提交)
       所有资格审查材料和复试材料请按照顺序整合成一个PDF,发送至邮箱(mgi_postgraduate@foxmail.com),时间节点和要求稍后通知。未按规定和时间提交材料的考生,取消复试资格;提交虚假信息或证明材料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取消其复试或拟录取资格。
       附件二:复试科目(注意复试科目不能与初试科目相同)
       http://yjszs.shu.edu.cn/info/1111/4933.htm
       附件三:参考书目
       http://yjszs.shu.edu.cn/info/1111/493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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